English

重点校三学生进行抢劫警方呼吁加强素质教育

1998-08-13 来源:生活时报 刘艳君 我有话说

日前,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3名重点中学的在校生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犯罪嫌疑人高某,女,14岁;犯罪嫌疑人许某,男,15岁;犯罪嫌疑人梁某,男,15岁。3人均系某区重点中学的学生。别看他们是重点学校的学生,可他们并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,而是经常聚在一起闲聊,没钱时便寻找学生抢劫钱财,心烦时竟打人取乐。1998年6月14日6时、9时许,犯罪嫌疑人高某、许某、梁某和另外两名无业未成年人,分别在本市西城区白塔寺十字路口附近及兵马司胡同内,对事主张某、李某进行拦截,并采用殴打、刀扎、烟头烫和打火机烧头发等暴力手段,强行劫取张李二人的山地车一辆、皮带一条、人民币30元。

目前,学生间以大欺小,以众欺寡,以强欺弱的团伙犯罪现象时有发生,他们的目标是中小学生,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挥霍金钱的需要,而另一方面是为了寻求刺激,打人取乐。但从发生的案件看,像此类重点中学的学生犯罪实属罕见。因此,在重点中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不可忽视。希望通过此案能引起重点学校校方及家长的重视,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,决不应忽视对他们的素质教育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